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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书目

出处:    2012-03-12 14:42:16    浏览次数:508
简要描述:
 我校2012年各专业的实际招生规模数及其国家计划、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的比例,以当年国家文件批准下达数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招生计划全部为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招生计划。h"@Rf47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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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报考条件与手续eGLf l5'O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kSAej|L P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Q>rOy.1sZ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M\By\2xt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nII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D66_$[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b/0|,igrLG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WM,Ss4G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sUgRqtC 
  (3)同等学力人员。包括以下三种情况:V 5 Tphn6 
  a.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6D|>t 
  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w3;#R@-f 
  c.除a、b以外的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2年或2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①已进修大学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六门主干课程(须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②已至少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学术论文;!B=;$< e^j 
  符合上述条件并进入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所报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L);rn0n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3[#[ZD \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FvCMd(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GmBMPZ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_X(voKU*c 
  7.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江西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o)G7rv8 
  8.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60!-O%o 
  9.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1kt2P:Bs3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_5u >lTW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v7y>?O`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z7pWp &eSh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r)V~KIU&t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peS.Xq;!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g1~M5$mQX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NSP~u/i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FvW\!h(2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w0Vx/KKf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B%?A&^\N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Eb9;c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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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学考试=tFJ;6F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x*\*;h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至1月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9日进行)。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A5W PG; 
  复试安排在2012年4月中下旬(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将在南昌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页:http://yjsy.ncu.edu.cn发布)。复试的基本规则和要求预告如下(如有变动,则以当年教育部、江西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达的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公布的201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为准):bT~dr 
  1、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时进行考生身份再次确认、资格审查(应届生考生提交成绩证明;往届生考生提交毕业证原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业绩材料的原件)、体检、政审(调档),不合格者不予录取;9#`*lr~<o 
  2、我校复试的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合格线30分)、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三个部分。笔试根据不同的专业分别有答题、画图等;专业综合面试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口试、实验、实践操作等。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参加两门本专业指定的业务课(本科主干课程)的加试,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xBKm\]? 9 
  3、专业课笔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的成绩总和为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即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录取时按照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复试单科未达合格线的一律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8mq\Zz*w+0 
  4、复试结果及总成绩排序将由各相关学院及时张榜公布,计划内和计划外人员的名单将严格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接受了调剂生差额复试的专业,将调剂生按总成绩单独排序,按该专业的剩余指标依次录取。+9|lR1= 
5、复试合格拟录取为公费生的非定向考生,若自愿提出改为由单位定向委托培养,则须签订定向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并按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缴费,其空出的计划不再递补。}ocQd<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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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体格检查W;f% jH 
  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复试期间将由我校医院根据《南昌大学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修订)》(昌大校发[2003]22号文)及其实施办法组织体检。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之列,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凡体检结论属于不能录取的专业之列,则必须调转相近专业,若无相近专业可调,则取消其录取资格,其空出的名额由后位者自动递补。请在报名之前上网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It*%v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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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事宜 }gD=x+Pp: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qeM 
  按照《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ML=)W _S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tI/o483Y 
  根据国家文件规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必须在考生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否则不予录取。 @L#eVms 
  凡复试、体检和政审(调档)合格并通过全国省级招生办公室联合办公会录取检查的,学校将予以正式录取,并于2012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u;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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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招生咨询与购书指南ud ;h~A 
  招生咨询5btB'f@r 
  单位代码:10403z ^| -Ne^ 
  单位网址:http://yjsy.ncu.edu.cn$UBpqCMK|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学府大道999号 f:dHAmc 
  邮政编码:330031t|Ca51SC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3=Mfp[ 
  E-mail: yzb@ncu.edu.cn}KS9 (-4K 
  联系电话:0791-3969340、0791-3969339(传真);*[' <A4eA 
  购书指南 H(OF]A|N 
  研究生院不提供购书服务,如有需要,请自行联系“学研书社”H'Ai{j  
  联系电话: 0791-2809546、0791-8320693H"  %|. 
  联系人:方莉OPV!KmG 
附件为各院系详细招生简章。